区委巡察组向2017年第二批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2017-09-05 20:13:22 作者:注册松江公司

7月28日~8月3日,区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分别向2017年第二批六家被巡察单位区交通委、上海松江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区绿化市容局、区民政局和上海新松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书记、班子成员和干部群众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巡察办负责人分别出席了领导班子的反馈会。
  4月27日~6月27日,区委三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六家被巡察单位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围绕一个中心,紧扣“六项纪律”,坚持四个着力,凸显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采取听取汇报、开展访谈、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受理信访和来电来邮等方式,广泛听取了意见,深入查找了被巡察单位党的建设和主责主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经梳理分析,巡察组共发现六家被巡察单位六个方面的问题,主要有:
  区交通委:分管领导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监管不到位。交投公司: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建设有缺失,“三重一大”执行不够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佘联发公司: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专项扶持资金使用不合规;部分土地租赁管理不严格。区绿化和市容局:“两个责任”没压实,执行上级探望慰问规定走样;工程招投标制度不严格、不规范;政府采购流于形式。区民政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有欠缺,下属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公车管理存在廉洁问题;有违规购买消费卡的情况。新松江置业:党总支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工程咨询服务委托、出租资产监管等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针对以上问题,巡察组共向六家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6条,并向区委、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8条。此外,巡察组还对种粮补贴资金管理、政企分开后的职工归属、合并企业薪资标准等三个问题作了深入调研,提出了专题报告和相关建议。
  根据区委对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被巡察单位要在反馈后的两个月内对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报告报送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截至目前,区委巡察组今年已完成对9家单位的巡察工作,共发现六个方面202条问题。巡察办将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问题不解决、解决不到位的坚决不销号,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切实增强巡察工作的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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