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新修改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的首天,区卫监所一组执法人员对方松街道一家正在营业的公共浴室进行了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检查时,开出我区首张对公共浴室因违反控烟条例而被处罚的罚单。
一进入该浴室,在其大厅张贴有新版的“禁止吸烟”标识,通过询问,该场所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均知晓新《条例》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但是,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在该浴室的大厅和休息包房内均查见设有烟灰缸,在休息大厅内还查见有多枚烟蒂。
经调查,该浴室在新《条例》正式实施之前,就已经接受过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对相关的卫生要求也已经知晓,但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未严格履行控烟职责。对该场所存在的违法行为,卫生监督员将按照新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立案处罚,这也是我区首次对公共浴室因违例而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