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公告(个独2.10)

2017-02-10 22:44:00 作者:注册松江公司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公告(个独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立案调查。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  02  10 

 

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工商注册、代理记账、银行开户、公司变更、公司注销、资质办理,就来财穗通企服

更多企业服务